【教師遭釘牌】上訴委員會過去5年全部個案維持原判 教協指無相關先例可循難料勝算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10/11 21:06

最後更新: 2020/10/11 22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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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協今日指被除牌的九龍塘宣道小學教師明日(12日)將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。(資料圖片)

教育局上月22日根據《教育條例》第47條,首度以涉及專業失德及問題教材為由,取消九龍塘宣道小學一名教師註冊,教協今日指涉事教師明日(12日)將按機制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,屆時將由特首委任、包括法律界及教育界人士等組成的上訴委員團,其中5人所組成的委員會處理。

按條例第61條,涉事教師可於收到通知書後21天內向上訴委員會提出上訴。上訴委員會須由上訴委員團當中的5名成員組成,其中1人須為委員團主席或副主席,其餘4人則是委員團其他成員;凡涉教員註冊或取消教員註冊的上訴,委員會成員最少必須有3名檢定教員。

翻查現時的上訴委員團11人名單,主席及副主席分別為律師楊世文及大律師林定韻,其他成員包括現任或退休中小學校長等。

而委員會過去5年處理的6宗個案,全部維持教育局常任秘書長的決定。不過,教協副會長、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指,因上訴委員會過去處理個案較細微,今次是首度處理較矚目個案,難以評估上訴成功的機會。

若上訴失敗,教師可於接獲上訴委員會通知後14天內,進一步向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提出上訴;即使成功推翻局方決定,常秘亦有權提上訴。若涉事教師仍然上訴失敗,終極可尋求司法覆核。而教協早前表示會全力協助被除牌教師上訴,不排除申請司法覆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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責任編輯:馮琪雅